近日,安康宁陕县公安局筒车湾派出所在户口清理整顿过程中,仔细甄别,快速查处一起骗领居民身份证案件。
9月中旬,紫阳籍刘某知到宁陕县公安局筒车湾派出所户籍室对户籍民警说:“申请注销汪某富的户籍信息”,户籍民警细心发现,刘某知与户籍系统中的汪某富的照片信息相似度高达99%,但名字却大相径庭,不由引起了户籍民警的几分怀疑。经传唤询问,刘某知才道出实情,原来在2014年,汪某强带领刘某知利用虚假材料申领了一张汪某富的二代身份证。
目前,宁陕警方依据有关法律条款给予刘某知警告并处100元罚款、给予汪某强200元罚款并收缴其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领身份证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严肃处理。对有上述条款所列情形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顾侃)